地理省情
数据来源: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公报(2017年9月版)
  
   
总体情况
     

    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了解国情、把握国势、制定国策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黑政发〔2013〕17号)要求,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于2013年11月正式启动。在黑龙江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原则,历时3年,完成了普查数据采集、标准时点核准、数据库建设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全面查清了我省各类地理国情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掌握了我省地理国情“家底”。

   

        本次普查对象为黑龙江省国土范围内(不包括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内归黑龙江省领导的大兴安岭地区的加格达奇区、松岭区)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普查内容:一是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占比等地理信息及其空间分布状况;二是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况,包括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铁路与道路、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占比等地理信息及其空间分布现状。

   
地形地貌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查清了我省海拔分级、坡度分级及地貌类型的构成和空间分布。

    海拔分析

    低海拔区域的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9.25%。其中,佳木斯主要分布在海拔50~100米区域,大庆主要分布在海拔100~200米区域,鸡西、双鸭山主要分布在海拔50~500米区域,哈尔滨、绥化、七台河、齐齐哈尔集中分布在海拔100~500米区域,伊春、牡丹江、大兴安岭、绥芬河集中分布在海拔200~800米区域,黑河集中分布在海拔200~500米区域。 中海拔区域的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0.75%,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大兴安岭地区、北部的小兴安岭地区、东南部的张广才岭、老爷岭和太平岭。 海拔分级情况海拔分级图。

    坡度分级

    平坡地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0.64%(见坡度分级图),主要分布在西部松嫩平原的齐齐哈尔、绥化、大庆、哈尔滨等地市,以及东部三江平原的双鸭山、佳木斯、鸡西等地市;较平坡地面积占19.05%,主要分布在黑河、大兴安岭东部、哈尔滨南部、伊春北部、齐齐哈尔东北部、牡丹江中部等地区;缓坡地面积占22.77%、较缓坡地面积占6.52%,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山脉的西南部、小兴安岭山脉的东南部、张广才岭山脉等;陡坡地面积占0.93%、极陡坡地面积占0.09%,零星分布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山脉的西南部、小兴安岭山脉的东南部、张广才岭山脉等。

    地貌类型

    平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2.84%(见地貌类型图)。其中,低海拔平原面积最大,集中分布在西部松嫩平原的大庆、齐齐哈尔、绥化、哈尔滨等地市,以及东部三江平原的佳木斯、双鸭山、鸡西、鹤岗等地市。 台地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3.89%。其中,低海拔台地面积最大,集中分布在齐齐哈尔、黑河、绥化、哈尔滨等地市,其余地区均有散落分布。 丘陵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2.86%。其中,低海拔丘陵面积最大,集中分布在大兴安岭的东部、黑河北部等地区,散落分布在伊春、哈尔滨、鹤岗、七台河、牡丹江、鸡西、双鸭山等地市。 山地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0.41%。其中,低海拔山地面积最大。山地集中分布在大兴安岭山脉的西部、小兴安岭山脉的南部、张广才岭、太平岭、大青山、完达山等区域,包括大兴安岭地区西部、伊春中部及南部、牡丹江、哈尔滨中部及西部等地区。

   
   
植被覆盖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查清了我省植被覆盖的构成及空间分布。全省植被覆盖面积为432862.50平方千米。(见植被覆盖图)

    种植面积较大的齐齐哈尔、哈尔滨、佳木斯、绥化、黑河五地市占全省的69.05%,种植面积较小的大兴安岭、伊春、七台河三地市占全省的4.00%。 林草覆盖面积较大的大兴安岭、黑河、伊春、牡丹江、哈尔滨五地市占全省的73.14%,林草覆盖面积较小的七台河、鹤岗两地市占全省的4.16%。

   
水域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查清了我省河流和水渠的长度、构成及空间分布,以及湖泊、水库和水面的面积、构成及空间分布。全省水域覆盖及空间分布情况(见水域分布图)。

    全省单条长度500米以上的河流总长度为204606.17千米。全省单条长度500米以上且宽度3米以上的水渠总长度为99836.00千米。

     全省水面面积为10070.24平方千米。

从地市分布看:

    河流长度大兴安岭地区最长,大庆市最短。

    水渠长度佳木斯、鸡西、齐齐哈尔三地市较大,占全省的62.85%,大兴安岭、伊春、七台河三地市较小,占全省的1.10%。

    水面面积大庆、鸡西、哈尔滨三地市较大,占全省的47.38%,七台河、伊春、双鸭山三地市较小,占全省的6.40%。

    湖泊面积大庆、鸡西两地市较大,占全省的76.37%,七台河、伊春两地市较小,占全省的0.06%。

    水库面积齐齐哈尔、黑河、绥化三地市较大,占全省的48.66%,大兴安岭、鹤岗、伊春三地市较小,占全省的2.55%。

   
   
荒漠与裸露地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查清了我省盐碱地表、泥土地表、沙质地表、砾石地表和岩石地表等荒漠与裸露地的类别、面积、构成及空间分布(见荒漠与裸露地分布图)。全省荒漠与裸露地面积为1041.30平方千米。

从地市分布看:

    荒漠与裸露地面积大庆、佳木斯两地市较大,占全省的40.59%,七台河、双鸭山两地市较小,占全省的0.41%。

   
铁路与道路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查清了我省铁路与道路的长度、路面面积、构成及空间分布(见铁路与道路分布图)。

    路面:全省铁路与道路的路面面积为2430.39平方千米。

    铁路:全省铁路路网总长度为6279.64千米。

    公路:全省宽度大于5米的乡级以上(含乡级)公路总长度为78348.12千米。

从地市分布看:

    路面面积哈尔滨、齐齐哈尔两地市较大,占全省的29.50%,七台河、鹤岗两地市较小,占全省的4.90%。

    铁路路网长度牡丹江、哈尔滨、佳木斯三地市较大,占全省的37.40%,鹤岗、七台河、双鸭山三地市较小,占全省的5.78%。铁路路网密度较大的牡丹江、佳木斯两地市均超过20米/平方千米,铁路路网密度较小的鹤岗、双鸭山两地市均低于9米/平方千米。

    公路累计长度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三地市较大,占全省的42.77%,七台河、鹤岗、伊春三地市较小,占全省的8.67%。从公路路网密度看,绥化市的公路路网密度超过300米/平方千米,大兴安岭、伊春两地市的公路路网密度低于100米/平方千米。

   
   
居民地与设施

    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查清了我省居民地与设施的类别、面积、构成及空间分布(见居民地与设施分布图)。

    房屋建筑(区):房屋建筑(区)包括多层房屋、低矮房屋、废弃房屋等不同类型房屋建筑(区)。全省房屋建筑(区)占地面积为3089.14平方千米。

从地市分布看:

    房屋建筑(区)面积哈尔滨、齐齐哈尔两地市较大,占全省的41.33%,大兴安岭、伊春两地市较小,占全省的3.43%。